自2012年以来,持续为我省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指导32家行政服务中心建立覆盖行政服务全过程的行政服务标准体系;主导或参与DB35/T 1630-2016《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规范》等多项福建省地方标准的研制;参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等政策的制定;开展50多场行政审批标准化相关培训超过20多场,培训人次超过2000人;加强了行政审批标准化相关研究,完成《地方政府效能建设的标准化研究》并获得2015年省质监局科技兴检二等奖,为我省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推动将标准化工作融入到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为推进“放管服”改革提供新助力,为提升政府现代治理能力增添新手段,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注入新内涵,促进我省审改工作水平提升、效率提升。
主导制定的DB35/T 1460-2014《美丽乡村建设指南》,被GB/T 32000-2015《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广泛引用,并获得2016年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二等奖;主导或参与了《美丽乡村评价指南》《村务公开管理规范》等10项国家标准。主导或参与的《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评价模型及关键标准研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标准前期研究》等8项相关科研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指导长泰县、永春县和沙县于2016年7月高分通过国家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的现场考核验收工作,获优秀等级。构建了“主管部门+标准化研究机构+试点单位”三位一体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工作模式,建立了“标准体系+核心标准+项目推广”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推进机制,形成了“文武通吃”(指长泰古琴和本土文化、永春白鹤拳、沙县小吃)的“福建版”的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工作格局。其中:永春县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作为典型,多次进行报道,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长泰县承办了2016年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总结推进会,输出了有“闽南风、长泰味、标准范”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长泰模式,打造长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的新名片,树立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的全国新范式。
当前,全球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上升,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贸易全球化遭遇“逆风”,技术性贸易措施持续成为影响国际贸易范围最广的非关税壁垒。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全球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以及福建省受出口市场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现状,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连续第四年发布省内全方位呈现出口市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权威报告——《福建省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2019)》,以期为福建省企业在贸易过程中破除壁垒、规避风险、扩大出口提供针对性强、服务有效的技术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我国全面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企业标准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是营造公 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
福建省作为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工作首批试点省份之一,先行先试,在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为全面反映福建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定期发布《福建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通报》,为社会各界对企业标准声明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提供便利,对持续推进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提供技术支持。